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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法学会召开对台法律交流工作总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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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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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2月8日,根据市台办有关要求和市法学会对台交流工作安排,总结分析市法学会2017年对台法律交流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研究谋划2018年京台法律交流的有关事项,市法学会在北京江苏大厦召开了2017年对台交流工作总结会。市法学会、市台办的有关领导和机关部门负责人、业务干部以及第三届京台法律实务专业交流团的专家、法律实务工作者参加会议。市法学会党组书记、专职副会长韩耕,市台办副主任于凤英等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首先由市法学会联络部负责人、第三届京台法律实务专业研讨会交流团秘书长周远清同志作研讨会总结及考察调研情况报告。《报告》在回顾总结今年以来开展京台法律交流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要继续办好“京台法律实务专业研讨会”,巩固和发展研讨会交流成果,为推动两岸和平发展发挥积极作用;二是要学习借鉴台湾发挥社区协会组织加强社会治理工作的经验做法,推动首都社会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三是要采取多种方式推动两岸同胞共同弘扬中华文化,促进心灵契合。此《报告》得到了有关领导、专家和与会人员的认可和好评。

  随后,市台办投诉协调处副处长冯永涛同志结合多年的与台交流工作经验和十九大报告中对台工作的有关精神,向大家介绍了两岸关系的历史发展和新形势下对台交流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他指出,十九大以后,我们感到对台工作越来越重要,我们需要通过不断的交流,推进和平统一,达到心灵契合,在两岸关系发展上,需要各行各业的努力,只要我们大陆国力增强,不断增强祖国大陆和中华民族的吸引力、凝聚力,台湾同胞才能更加自觉、自愿的回归祖国大陆,和平统一大业才能有望实现。

  与会人员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参与京台法律实务研讨交流及调研情况,畅谈自己的认识和感受;同时,对明年的对台法律实务交流工作,特别是对组织举办“第四届京台法律实务专业研讨会”的主题、内容、方式等提出了对策建议。

  最后,于凤英副主任和韩耕副会长分别代表市台办、市法学会做了总结讲话。他们表示,京台法律实务专业研讨会是北京市对台交流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平台,在推进两岸和平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要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对台工作基本方针和基本原则,继续举办“京台法律实务专业研讨会”,在巩固交流机制的基础上,扩大两岸法律交流合作,实现互利互惠,共同弘扬中华法律文化,拉近两岸同胞心理距离、促进心灵契合,增进共同的国家、民族、文化认同,为京台法律交流和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北京市法学会联络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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