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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召开——市法学会副巡视员刘朝茂、研究组织建设指导委员会主任周珂教授带队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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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7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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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8月29日,第十二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在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举办,主题是“环渤海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法治问题研究”。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苏军出席会议并讲话,辽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文章出席会议并致辞。北京市法学会副巡视员刘朝茂、研究组织建设指导委员会主任周珂教授和获奖论文作者等15名北京市代表参加会议。

  

  

  “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是中国法学会指导的七大区域性法治论坛之一,由环渤海区域7个省市区共同主办,轮流承办,每年一届。本届论坛由辽宁省法学会承办,营口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和营口市鲅鱼区区委政法委、区法学会协办。论坛重点围绕海洋生态环境法治问题开展了深入研究,形成了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论坛共征集论文676篇,评选出获奖论文145篇,优秀组织奖单位7个。市法学会周珂教授的“气候变化背景下泥炭可持续利用和法律保护”一文荣获一等奖;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张乃伦的“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下环境侵权类案集中管辖问题”、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王姿淇、付正佳的“区域性环境执法督察法律问题研究”、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戴蕾、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张广的“跨行政区划大气污染民事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困局”3篇文章荣获二等奖;中国社会科学院马爱平的“我国环境保护税制度设计的法经济学分析”、北京市朝阳区地税局的王彪、梁一钧、李方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制度困境及展望”、北京市平谷区法院郑飞飞、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韩万言的“京津冀三地法院深度司法协作之路径探析——以涉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类案件的审理为切入点”3篇文章荣获三等奖。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陈子盼的“法治思维下环渤海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文化路径”等8篇文章荣获优秀奖。市法学会环境与资源法学研究会荣获优秀组织奖。国家海洋局大洋办党委书记胡学东做了题为《环渤海区域的海洋综合执法问题研究》的主旨报告,周珂教授等7名专家学者进行了交流发言。来自中国法学会,环渤海区域七省市法学会有关领导、专家学者和新闻媒体记者共150余人参加了本届论坛。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苏军强调,法学会是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法学法律界的桥梁纽带。牢牢把握政治性这一灵魂,是党对法学会组织第一位的要求;做好对法学界法律界的思想政治引领工作,是通贯法学会的“一条红线”。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的理论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思想,加强对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思想引领和对法学研究领域、法治实践领域的政治引领。要准确把握环渤海区域特点,坚持立足环渤海区域、研究环渤海区域、服务环渤海区域的原则,重点解决环渤海地区在改革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同时也关注环渤海七省(市)的个性问题,大力增强论坛实效性,真正体现法学研究回应时代关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价值所在。

  (供稿:北京市法学会研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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