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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区法学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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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6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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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2月20日上午,北京市门头沟区召开区法学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丁勇,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淑雅出席会议。市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杜石平,联络部副调研员周远清莅临会场指导工作,其中杜石平代表市法学会对门头沟区法学会的成立表示祝贺。会议由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综治办主任徐鸿海主持。

  

  会上,周远清同志宣读了《关于同意成立北京市门头沟区法学会的批复》。丁勇同志、杜石平同志为北京市门头沟区法学会揭牌并合影留念。

  大会听取了区法学会筹建工作情况说明,审议并通过了《北京市门头沟区法学会工作规则》、《北京市门头沟区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选举办法》,选举产生了区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36名、常务理事11名,其中会长1名、常务副会长1名、副会长3名、秘书长1名。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政治部主任李健同志当选为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会长。

  会上,杜石平副会长和丁勇书记结合工作实际,对如何做好区法学会工作发表了重要讲话。

  杜石平指出,加强区级法学会建设既是深入贯彻党的群团工作意见和中央政法委[2015]23号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认真落实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同志、市委书记郭金龙同志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张延昆同志在市法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上关于加强区级法学会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就加强门头沟区法学会建设,提出三点希望。一是加强政治领导,把握法学会工作正确政治方向。门头沟区法学会要加强政治思想引领,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履行职能使命,服务门头沟区的法治实践。要紧密围绕区“十三五”发展规划要求,主动参与创新社会治理工作,扎实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三是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扩大法学会的影响力。门头沟区法学会要抓好机制建设和保障工作,促进工作健康发展。

  丁勇书记指出,区法学会的成立是我区法学界和法律界的一次盛会,也是我区民主法治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区民主法治建设在科学化、专业化、系统化轨道上又迈出了一大步。对下一步做好法学会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充分认识加强法学会建设的重要意义。要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强群团组织工作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个层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加强区法学会建设的深远意义和长远影响。二是充分发挥好法学会的职能作用。要从区法学会的职能定位入手,在法治调研、法治宣传、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等各个方面发挥作用,当好党委政府智囊团。三是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要从思想政治、工作机制和作风建设方面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区法学会的健康发展。

  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等单位领导出席会议,区政法各单位以及律师代表等90名会员代表参加会议。

  (北京市门头沟区法学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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