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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法学会举办北京市区级法学会建设工作培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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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6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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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9月13日,北京市法学会在北京歌华开元大酒店19层行政会议室举办了北京市区级法学会建设工作培训会。市法学会党组书记、专职副会长苗林同志出席并主持培训会议。培训会共四项议程。

  首先,由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杜石平同志传达学习文件精神。一是传达学习了市委政法委“京政法发【2016】25号”文件;二是介绍了《市法学会关于加强区级法学会建设的指导意见》、《北京市区级法学会组建工作方案》等文件。

  其次,中国法学会会员部副巡视员王益民同志应邀就“基层法学会的组建及相关工作”作专题培训辅导。在辅导中,王益民同志立足北京基层法学会建设的短板和经验欠缺的实际情况,从“为什么要建区县法学会、如何建区县法学会、区县法学会建立起来后如何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等方面进行了培训辅导。

  第三,市委政法委干部处副处长郭汉桥同志代表全市区级法学会组建工作办公室提出工作要求。一是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切实增强做好区级法学会组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加强研究,积极探索,加快组建区级法学会;三是加强协调,攻坚克难,确保区级法学会组建任务的圆满完成。

  最后,苗林书记作总结讲话。他强调,今天召开的区级法学会培训工作会议,立意深远,意义重大。举办这次培训,是市法学会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中政法【2015】23号”文件和市委政法委“京政法发【2016】25号”文件精神,落实市委书记郭金龙同志、市委政法委书记张延昆同志在市法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上提出的“加强区级法学会建设,年底前实现区级法学会全市覆盖”指示要求的重要举措。通过举办这次培训,使与会人员进一步了解区级法学会的性质、地位作用、职能任务,了解区级法学会组建工作的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明确区级法学会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增强组建区级法学会的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坚定信心,提升动力,积极完成区法学会的组建工作任务。因此,苗书记强调三点:一是区级法学会建设工作是在市委政法委领导下,由市法学会组织推动落实的一项工作。对于加强基层法学会建设,中央政法委高度重视并提出了“与政法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的工作要求,市委书记郭金龙同志、市委政法委书记张延昆同志也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全国各省市都成立了市县区级法学会,唯独北京没有建立区县法学会,这是制约北京市法学会组织体系建设发展的短板,必须在年内完成区级法学会组建工作,这是一项硬性的工作任务。区级法学会组建工作既是市法学会的工作,也是各级政法委的工作,是我们的共同责任。二是要解放思想,克服困难,积极组建区级法学会。要积极争取领导的支持,加强工作协调;要确保组建工作的方向,科学配置领导班子;先把法学会建立起来,再协调解决机构编制等问题;要认识到建立区级法学会是为党委、政府服务,为政法委服务的,是为党委、政府和政法委开展法治工作增加新的渠道,是助力首善之区建设的一支新的重要力量。三是区级法学会组建工作要把握定位,注重实效。要按照“六有”要求抓好区级法学会的组建工作;要抓好会员发展,不断壮大会员队伍;要按照“三个参与、两个开展、一个培养”等工作任务,积极开展工作,切实发挥好区法学会的应有作用;市法学会要加强服务和指导,确保区法学会组建工作顺利完成。

  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门头沟区、房山区、通州区、顺义区、昌平区、大兴区、怀柔区、平谷区、密云区、延庆区等16区的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或副书记、专职委员、政治部主任、维稳办和法制室主任等领导40余人参加培训会。

  法学会联络部全体人员负责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等工作。

  (北京市法学会联络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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