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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政法委组织召开北京市区级法学会试点工作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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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6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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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7月19日,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鲁为在市委政法委主持召开全市区级法学会试点工作推进会,市委政法委政治部副主任、干部处处长葛海斌,市委政法委干部处副处长郭汉桥,市法学会党组书记苗林、专职副会长杜石平,海淀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王勇禄、法制室副主任李一丹,大兴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乔登林、综治办副主任马跃武及市法学会联络部主任罗正群等人参加会议。

  会上,首先由海淀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王勇禄、大兴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乔登林、大兴区委政法委综治办副主任马跃武等人汇报了区法学会组建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提出了帮助协调解决机构编制等实际困难和问题。

  市法学会党组书记苗林将市法学会关于组建区级法学会的工作安排作了说明。苗书记指出,区级法学会试点组建工作是落实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政法委文件精神的迫切需要,是加强基层法治建设和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进程的客观需要,是加强北京市法学会组织体系建设,弥补首都基层法学会空缺的重要举措。区级法学会作为“三个团体、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履行组织、团结、凝聚基层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立足基层、研究基层、服务基层”的职能使命。加强区级法学会建设,对于推进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在没有机构编制的情况下,各区委政法委要克服困难,积极作为,先把区法学会建起来,把相关工作开展起来,以优异的工作成绩䊨得党委、领导的支持,再与相关单位协商,帮助解决法学会的机构编制等实际问题。区法学会组建试点工作,要在8月底前完成,并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切实在全市区级法学会的组建工作发挥示范引路作用。

  最后,鲁为副书记强调,今天召开此次会议,是在了解海淀、大兴两区开展法学会组建试点工作情况的基础上,分析区级法学会组建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工作措施。关于区级法学会建设工作,中央政法委有文件要求,中国法学会章程有规定,市委郭金龙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张延昆等领导在市法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上有指示,区级法学会必须组建,势在必行,年底前实现全市覆盖。鲁为副书记要求,海淀、大兴两区要继续抓好区法学会组建试点工作,加强研究,积极推进,确保在8月底前完成试点法学会的成立任务。近期,市委政法委书记会议将研究《北京市法学会关于加强全市区级法学会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区法学会组建工作方案》,并将转发各区,望各区委政法委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法学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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