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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法学会苗林书记
到北京市法学会物权法研究会考察指导工作

  • 来源:北京市法学会联络
  • 发布日期:2016年0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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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3月4日,北京市法学会苗林书记、联络部主任罗正群、社工部干部刘东阳一行到北京市法学会物权法研究会秘书处(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进行视察并对物权法研究会的工作进行指导。

  本次活动由物权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盛廷律师事务所主任毕文强律师主持,物权法研究会会长、国内著名法学家、清华大学崔建远教授及秘书处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活动。

  首先,由毕文强律师向苗林书记介绍物权法研究会的基本情况。

  物权法研究会是由首都从事物权法及相关财产法研究与实践的专家学者与实务界人士组成的学术性群众团体,于2015年10月12日经北京市法学会批准成立,是北京市法学会的下属研究分会。会长由清华大学法学院崔建远教授担任。秘书处设置于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并由盛廷律师事务所主任毕文强律师担任秘书长职务。

  其次,由毕文强律师向苗林书记进行工作汇报。主要内容围绕2015年工作总结、2016年工作计划及近期工作三个方面进行了汇报,并得到了苗林书记的肯定。

  第三,物权法研究会会长崔建远教授关于重点工作开展等具体情况和苗林书记等进行了座谈,获得了苗林书记和法学会其他领导对工作的指导。

  最后,苗林书记表示:第一,物权法研究会的成立本身是对法学会工作的重要支持,物权法研究会成立为法学研究尤其是物权法财产法的研究搭建专门平台。第二,要加强物权法研究会组织的规范化建设,要探索建立符合学术团体的工作机制,要积极建立形成很好的工作制度,并努力探索实践,争取把制度执行好。要根据中国法学会的要求,建立“四型研究会”,即:学习型研究会、协同型研究会、智库型研究会、国际型研究会。第三,要认真研究怎么更好地发挥和体现研究会的职能作用。首都的法学家,应该围绕首都的经济发展和相关问题,需要专家学者的智慧来服务北京。围绕中央给北京的任务、社会需求和社会热点,更多更好地发挥作用。第四,要为北京市法学会工作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完成好市法学会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工作汇报结束后,苗林书记一行参观了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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