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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新莲秘书长带队就加强区县法学会建设等工作赴重庆市法学会等单位开展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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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5年0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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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动北京市区县法学会建设,2015年6月29日至7月1日,市法学会秘书长邵新莲带领市委政法委、市海淀区、大兴区委政法委有关干部、部分研究组织负责人和学会机关工作人员,赴重庆市法学会及部分区县法学会开展工作调研。中国法学会会员部地方建设处处长李琛应邀随团指导调研工作。

  本次调研以“区县法学会组建基本情况、区县法学会工作职责及取得的基本经验和作法、区县法学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等为主要内容。调研期间,重庆市法学会陈忠东秘书长率学会机关部室领导等,陪同调研了重庆市沙坪坝区、南川区和渝北区三个法学会,并分别召开了座谈会。同时,还实地考察了南川区南平镇红锋村、南城街道清桥社区两个“法律诊所”。

  通过调研,深入了解了重庆市法学会基本情况,特别是重庆市法学会加强区县法学会建设的基本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重庆市法学会自2009年开始十分重视区县法学会组建工作,至2012年,全市38个区全部成立了法学会。其中,15个有正式编制,占39%;争取到的编制共计40个,最多的为5人。23个无编制,占61%。同时,每个区县法学会都解决了办公场所和工作经费保障问题。

  重庆市法学会在加强区县法学会建设上的主要经验作法,集中体现在以下四点: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重庆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财政局联合发文,要求切实加强区县法学会建设,明确了区县法学会会长由区县政法委书记担任,常务副会长由区县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担任,对当时未成立法学会的区县政法委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区县政法委积极向区县党委、政府汇报工作,把区县法学会工作列入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并抽调人员具体负责区县法学会组建工作。同时,积极发展会员,强化对区县法学会理事会及学会领导班子人选的审核报批工作。三是加强工作指导。召开重庆市法学会工作会议,对区县法学会成立及加强区县法学会建设等工作进行专题部署,明确区县法学会的职能、任务、工作关系等。明确1名副会长专门专管区县法学会建设工作,直接领导和推动工作开展。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市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多次参加区县法学会成立大会并作重要讲话,起到示范引导作用。同时,还成立两个督导组,由会领导带队对未成立法学会的区县进行实地调研和现场督查,了解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给予及时指导。

  通过调研,使参与调研的同志进一步明确了区县法学会的职责定位和工作方法,都感到区县法学会在加强地方法治宣传,推动地方法治建设,维护地方和谐稳定,都能发挥积极地推动作用。重庆市法学会加强区县法学会建设的经验作法,对于推动北京市区县法学会建设等工作,具有很强的学习借鉴作用。大家认为,主动向市委政法委等相关部门领导汇报,争取得到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财政局和市委政法委等单位的领导和支持,争取能够以联合发文或市委政法委发文等,向各区县政法委就加强区县法学会建设提出具体要求,明确领导分工和工作职责,对于加强北京市区县法学会的组建和可持续发展,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大家表示,通过参与此次调研,进一步增强了组建区县法学会的信心和动力,积极做好相关工作,为推动北京市区县法学会建设贡献力量。

  (北京市法学会赴重庆市法学会调研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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